



˙教學目標
1. 幫助學生累積音樂經驗:
教學上,不管採用何種教學方式或經由任何管道,所有的音樂要素最初都是以原始簡易的型態展現給學生。學生在經驗中,探索種種音樂現象的特質,然後再漸次推演至更複雜的音樂型式。
經驗隨著時空的變遷,可以是無止境的,孩子若懂得在經驗音樂中探索,則其音樂能力的成長也將無止境。這裡指的經驗探索包括空間、聲音和結構三個面向。
2. 幫助學生發展其潛在的音樂性:
每個人都有潛在的音樂性,這種音樂性不但可以引發人對音樂的興趣與喜愛,也能帶領人在經驗音樂的過程中有更高層次的回應或更深入的探索,將音樂建立在「表達音樂」和「理解音樂」兩項基本能力上。


˙教學方式
接觸音樂的最初階段是以「肢體」感應最基本的固定拍、節拍、速度和節奏。
1. 律動:
律動包括舞蹈及律動。透過律動,讓孩子經驗空間,探索空間。教師鼓勵孩子去感受種種自然動作的重量、力度、方向、形式,如走路、爬、跳、滾…等,然後給學生一些指導,讓自然動作更富美感與音樂性。
2. 歌唱:
幼小孩子在前一兩年的學習中,樂器不適合他們,歌唱及說白便扮演著探索聲音的最主要角色。
3. 樂器合奏:
除了人聲外,樂器也是聲音的來源之一,兩者同為探索聲音的主要方式。
4.即興創作:
即興創作是探索音樂形式(曲式)的主要手段。曲式提供許多即興創作的素材,從一個短短的動機、模式、問答句、樂句,延伸到整首音樂。在整個即興創作的過程中,學生接受挑戰,獲得成就與滿足,這對小小的心靈具有極大的意義。





*邱惠瑛老師簡介 現 任:信誼基金會兒童音樂律動教師、自由畫者與文字工作者 學經歷:音樂教學工作二十餘年、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叢書與通訊主編、 英國愛默生學院Visual Art 出版品:《枝枝葉葉-兒童肢體、遊戲與音樂》、《貓人-兒童思考故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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