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 期:2005 / 9 / 22(四)
成 員:游舒晴(大)、張育庭(大)、陳柏均(大)、葉冠廷(大)、李鈺雯(大)
李昱芃(缺席)、林上卿(大)、李察(中)、賴奕辰(中)、林昕冉(中)
陳柏諭(中)、張玟淇(中)、湯皓羽(大)
教 師:邱惠瑛
今天是這學期第一次上兒童文學課,我選《兔子先生幫幫忙好嗎?》(文 / 夏洛特˙佐羅托,圖 / 墨里斯˙桑達克)做為開端。故事開始:
「兔子先生,幫幫忙好嗎?小女孩對著森林裡的兔子說。
「幫什麼忙?」兔子回答。
「今天是媽媽的生日,我想送一個媽媽會喜歡的東西?」
「媽媽喜歡的東西?那一定是個好禮物。」
「到底要送什麼好呢?」
「是啊,要送什麼好呢?」
「媽媽喜歡紅色。」
「紅色?又不能送紅色給你媽媽。」
「紅色又不是東西,又不能當禮物。」冉冉說。
「可以送紅色的東西啊!」冠廷說。
「玫瑰是紅色的,我媽媽最喜歡。」鈺雯說。
「我媽媽也喜歡花,也是玫瑰花。」皓羽說。
「我媽媽喜歡我。」冠廷說。
「你又不能當禮物。」李察說。
「太大了,會包不下。」柏均說。
「你媽媽喜歡什麼東西?」我問舒晴。
「我媽媽喜歡玫瑰花。」舒晴說。
「哈哈,和我媽媽一樣。」鈺雯說。
「我媽媽也是喜歡玫瑰花。」奕辰說。
「你媽媽喜歡什麼東西?」我問玟琪。
「我媽媽喜歡一朵花。」玟淇說。
「我媽媽也是喜歡花。」冉冉說。
「我媽媽喜歡皮包。」柏均說。
「上卿,你媽媽喜歡什麼?」我問向說話緩慢的上卿。
「我媽媽喜歡禮物。」上卿輕聲說。
「我媽媽喜歡蜘蛛。」李察說。
「嗄!蜘蛛。」孩子笑成一團。
「我不怕蜘蛛喔!」皓羽說。
我繼續說故事:
小女孩說:「有什麼東西是紅色的呢?」
「紅色的皮包。」柏均還是不忘他媽媽喜歡皮包。
「還有紅色的玫瑰。」鈺雯說。
「也可以送紅色的水彩。」奕辰說。
「紅色摩托車啦!」李察突然冒出一句。
「哇!紅色摩托車,可以騎很快。」柏均說。
「還可以送紅色的水彩。」皓羽說。
「我喜歡紅色的襪子。」冉冉說。
「欸!是送給媽媽,又不是送給自己。」冠廷說。
「紅色的書架很好。」上卿說。
我點頭表示同意。
接著轉向一直動來動去的阿弟弟:
「阿弟弟,有什麼紅色的東西可以當作禮物送給媽媽?」
阿弟弟靦腆一直笑,讓我想起從前他哥哥的模樣。
「紅色的火箭啦!」柏均開玩笑,引起同伴的一陣喧嘩。
「送火箭!那就可以去外太空玩了。」冠廷邊說邊做出火箭飛行的樣子。
故事繼續著。
兔子說:「紅色的內衣!」
小女孩說:「哎喲,我不能送那種東西啦!」
「紅色的屋頂呢?」
「送屋頂?太大了吧,怎麼包起來!」李察說。
我沒理會,繼續說。
「送一隻紅色的小鳥呢?」兔子說。
「不行不行,媽媽喜歡小鳥停在樹上。」
「紅色的消防車呢?」
「不行不行,媽媽不喜歡紅色的消防車。」
「我哥哥喜歡消防車。」冉冉說。
「那,送蘋果好了。」
「那個好。媽媽最喜歡蘋果了。可是我還想再送點別的。」
「你媽媽還喜歡什麼呢?」
「嗯……媽媽喜歡黃色。」
「黃色又不能送。」冠廷說。
「剛才就已經說過了,紅色不能送,黃色也不能送。」李察說。
「可以送黃色的東西啊!」冉冉接口。
「有什麼東西是黃色的呢?」小女孩問。
我下來,以手示意孩子先不要說話,我想請比較少發言的孩子說。
我問柏諭:「什麼東西是黃色的,而且可以當禮物送給媽媽?」
「黃色的髮夾。」柏諭說。
「嗯!黃色的髮夾,是不錯的禮物。」我說。
我問玟淇:「什麼東西是黃色的,而且可以當禮物送給媽媽?」
「黃色的香蕉。」玟淇說。
「上卿,什麼東西是黃色的,而且可以當禮物送給媽媽?」
「黃色的黑板。」上卿說。
「喔!我喜歡這個禮物。」我說。
「舒晴,你呢?」我問。
「黃色的盒子。」冠廷接著說。
「我喜歡盒子當禮物,但我們先讓舒晴把話說完。」我轉向舒晴。
「黃色的香蕉。」舒晴說。
「燈泡也是。」冉冉說。
「冉,你說『燈泡也是』,是什麼意思。」我問。
「就是燈泡亮的時候也是黃黃的,黃色的光可以當禮物。」冉冉說。
我心中喜歡這種禮物,嗯!送「黃色的光」當禮物,很棒的意象。
「黃色的鱷魚當禮物。」李察預料他的話語會引起同伴的笑鬧。果然。
「黃色的書也可以當禮物。」鈺雯說。
故事延續著。
「太陽也是黃色的。」兔子說。
「可是,太陽又不能送人。」小女孩說。
「太陽送人,那我們就會沒有太陽了。」鈺雯憂心的說。
「唉呀!那只是故事啦!」冠廷說。
「月亮也不能送人。」奕辰加強鈺雯的看法。
「星星也不能送人。」玟淇也說。
「在天上的東西都不能送人。」冉冉說。
「雲也不能送。」柏諭看著冉冉,他們是好友。
「除非飛機或太空梭。」冠廷說。
心中快速盤過這些議題:雲能送嗎?太陽、星星、月亮能送嗎?若不能,光和熱可以送嗎?這個故事以貼近孩子生活經驗「送禮物」作為軸線,依著「抽象」與「具象」交錯的模式往下發展。最後,小女孩送給媽媽一藍水果:有紅色的蘋果、黃色的香蕉、綠色的西洋梨和紫色的葡萄。送藍水果原是非常平常的事,但作者卻在夾縫間留下無限空間,讓人去想一些問題,比如:什麼禮物算是好的禮物?顏色可以送嗎?光可以送嗎?星星可以送嗎?既然抽象的東西不能送,那為什麼又常聽人說:我把思念送給你。我把愛送給你。……。
「可預期」且「重複」的故事是年幼的孩子非常喜愛的文學形式,若光只是「可預期」和「重複」,是不足以稱為良好的兒童文學。
特別一提的是,文中一再重複出現「送小鳥」的建議,但小女孩說:「媽媽喜歡小鳥停在樹上。」而不是當禮物送給人家,通常小鳥當禮物的結果就是養在籠子裡娛樂主人,從這裡可以清楚看出作者堅定的立場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